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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财政监督检查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作者:刘明中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7-12-27

  作为财政部2017年规模最大、投入人力物力最多的检查项目,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圆满收官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对促进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序、运行安全、精准高效发挥了重要作用。

  “保命钱”:一分都不能少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十三五’期间,财政在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的同时,也不断加强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扶贫资金检查从2015年就开始进行了,是财政部每年安排检查计划首先考虑的项目,也是近几年专项检查的重中之重。”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对加快贫困地区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财政部的专职监督机构,我们有责任为脱贫攻坚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实和资金安全保驾护航。”这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近年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持续增长。2016年,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扶贫投入首次超过1000亿元;2013—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约2787亿元,年均增长22.7%。另外,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还有一大批财政扶贫资金。资金总量的大幅增长、资金到村到户的精准扶贫要求,使得扶贫资金管理面广、线长、点多等问题突出,“最后一公里”监管难的问题更加凸显。

  2017年3月7日,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明确表示:今年财政部将专门组织开展一次检查,对扶贫资金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3月16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正式启动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检查涉及28个省(区、市)的874个县(其中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625个,占全国832个片区县和重点县的75.1%;省定贫困县和其他县249个),抽查5155个乡(镇)、19643个行政村,入户走访4.2万个贫困家庭,共检查各级扶贫资金投入484.5亿元。

  为确保检查工作质量,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农业司、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财务司以及中央纪委驻财政部、农业部纪检组5家单位派出50多名干部,由十几名司局级干部带队,深入28个省区市的检查一线开展督导调研。

  据悉,此次检查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31.17亿元,占检查资金的6.4%,其中,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金额7.63亿元,占比1.6%;违规招投标、资金闲置等问题金额23.54亿元,占比4.8%。

  问题发生率逐年下降,但“痼疾”犹存 

  这位负责人表示,随着各部门管理监督工作加强,地方省委政府重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状况明显好转。从本次检查的情况看,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总体良好,违法违规问题发生率呈逐年下降趋势,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等问题占比较少,问题主要集中在项目管理不规范、资金闲置等方面。

  虚报冒领扶贫资金6402.16万元,涉及71个县。检查发现,个别地方单位和个人目无法纪,在中央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然采取重复申报、编造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套取扶贫资金。

  挤占挪用扶贫资金5.47亿元,涉及183个县。表现为部分扶贫资金被挪用于非扶贫项目,还有个别基层单位将扶贫资金及项目管理费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支出事项。

  违规招投标,涉及金额8867.33万元。检查发现,个别地区在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违反政府采购或招投标规定,围标串标等问题突出。

  挥霍浪费,涉及金额6328.84万元。检查发现,一些地方项目盲目上马,热衷于摆样子走形式,相应监管又严重缺失,结果导致扶贫资金损失浪费严重。

  精准扶贫贯彻落实不到位,涉及金额3.46亿元。检查发现,部分地区精准扶贫贯彻落实不到位,没有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使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大打折扣。具体的问题有:扶持对象不精准、资金使用不精准,个别地区将产业扶贫资金安排给一些龙头企业和合作社,未制定带动贫困户增收相关制度,也未落实跟踪监控,形成“扶富不扶贫”;项目安排不精准,部分扶贫项目未精准对口建档立卡对象,搞“平均主义”“形式主义”。

  大量资金闲置,涉及金额20.08亿元。检查发现“资金等项目”的问题突出,由于项目立项仓促、推进不力、条件缺失等原因,共有234个县20.08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

  对于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这位负责人分析:一是部分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甚至知法犯法、中饱私囊,严重影响了扶贫政策的落实和扶贫资金的安全。二是中央和地方扶贫政策密集出台,但基层相应配套工作没有同步跟上,“资金等项目”、盲目决策上项目,造成资金闲置、项目效益低下、损失浪费比较严重。三是基层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力量不足,乡村两级资金监管存在漏洞,项目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财经纪律松弛,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四是一些地方急功近利、好大喜功,脱离实际搞大跃进,带来许多风险隐患。

  检查结束后,监督检查局将涉嫌违法违纪的案例列出清单,通过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移交中央纪委和监察部督促地方执纪问责。财政部和各地财政厅(局)已经依法依规下达处理决定,并要求各地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地政府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高度重视,以有力措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追回被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扶贫资金7.3亿元,对231人追究党纪政纪责任,通报及诫勉谈话201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

   多措并举强化监管措施 

  “看到成绩的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痼疾’仍存,资金使用效益仍有待提高,监管任务依然艰巨。”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杜绝此类案件以及相关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进一步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财政部近期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监管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的意见》,为今后各级财政部门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指明了方向。

  在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上,财政部将狠抓政策措施落实,推动盘活资金,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和透明度。同时,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

  一是建立定期检查机制。2018年至2021年,财政部将每年组织专员办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检查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主阵地,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零容忍”,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惩处。对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是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各级财政部门将每年选择一批扶贫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还将研究建立扶贫领域黑名单制度,对恶意骗取、侵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相关主体,除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外,将其列入违法违规失信当事人名单,规定期限内明确限制性措施。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财政补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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