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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2018年度房屋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8-01-19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2018年度房屋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商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2018年度房屋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商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ZH017A07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PZH017A076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2018年度房屋零星维修工程承包商招标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项目类型:年度房屋零星维修工程承包

  2、招标范围:本项目维修范围是汕头市金平区辖区内金平房屋管理所管理房屋的年度零星维修,单项维修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维修内容主要为化粪池、地沟、下水管堵塞的清通维修及更换;排粪、排污管渗水、破漏的维修;门窗破损的维修;厕所渗水的维修、清通;墙壁风化、渗漏的修补;木楼梯、木梁柱维修及更换;危险房屋拆卸或局部排险;危房维修、原形修复及拆除重建;危险房屋临时扶堵、抢险;屋面层破漏、破损、变形的维修;楼、地面层破漏、破损、变形的维修;混凝土粱、柱、板风化的修补或补强;木檩腐蚀变形的拆换维修;房屋建筑构件损坏的零星维修;白蚁灭治;清除影响卫生、消防安全的废杂土、及附生在建筑物范围内的自生杂草、杂树;以及其他涉及房屋正常使用、安全、消防、卫生、创文强管等维修工程。以及组建1支房屋抢险队伍负责突发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创文强管等工作。

  3、项目地点:(1)日常房屋维修地点:汕头市金平区范围内;(2)抢险救灾和创文强管工作等地点:由采购人指定任务地点(包含但不限于汕头市金平区范围)。

  4、项目工期:按照采购人的通知,随传随到并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5、项目最高承包价:本项目最高承包价为人民币4,740,000.00元(该金额为年度估算金额,投标时以降点率进行报价,实际支付金额按各批次工程造价金额结合中标降点率进行计算后分批次结算),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6、项目服务期:本项目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7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7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5、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9、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2月7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2月7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公告期限: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韩堤路16号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291023

  采购人传真:0754-8829102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金平房屋管理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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