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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专员办监察专员江龙:提升财政监管质效

作者:江龙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发布时间:2017-08-15

  专员办转型以来,财政监管思路更清晰,职责更明确,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不过,工作的“点多、面广、线长”与“人少、事多、任务重”的矛盾依然突出。因此,如何瞄准目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进一步提升财政监管质效、促进专员办全面发展,仍是当前的重要课题。

  增强政治意识,重点助力中央重大政策督促落实  

  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必须一强再强,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以高站位、全局观和自觉性来谋划和推进重点工作。一是监管好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落地。面向基层、贴近一线,积极宣传中央重大财税改革政策,注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规范财经行为。加大力度,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民生改善政策执行、重大减税降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营改增”落地跟踪分析以及支出结构优化等政策落实,积极主动建言、献策、助力。二是服务好地方落实国家战略。着眼大局与服务地方相结合,主动关注地方落实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以上海为例,按照中央要求“上海要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加强对“先行先试”跟踪分析,以科研专项经费的“放管服”政策、自贸区制度创新、金融防范风险等为着力点,积极推进上海市落实自贸区创新、“科创中心”建设的国家战略。三是关注民生保障政策落实。抓牢民生等重大项目的监控,拾遗补漏,坚持问题导向与严肃财经纪律并重,主动反映和完善兜牢兜实民生底线政策。

  结合区域特点,加强地方财政运行情况监控  

  发挥好专员办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因地制宜确定重点监管内容、项目和方向,有所侧重地开展监管工作,提高专员办对地方财政监管的针对性,体现出区域监管特点。一是加强地方财政运行日常监督。强化对地方财政收支、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的动态监控和专项检查核查,摸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关注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掌握存量底数、督促提高存量资金规范使用。二是加强地方债专项监管。实现与地方政府、地方部门、银证等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合联动监管,推进地方债监管框架机制建设。加强债务日常监管,在全方位挖源头、找隐患上下功夫,将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强化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严肃对违法违规问题处理与问责。三是加强重点专项资金监管。在全覆盖基础上,加强对重点项目监管力度,通过提前下达指标督导、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抽查和绩效评价等手段,加强对重大政策、民生资金、重大项目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着力深耕细作,积极推进预算全链条闭环监管  

  坚持预算监管核心,实现专员办对预算管理全链条嵌入,严格审核重要环节和节点,推动改进预算编制和执行并形成制度化机制。一是加强部门预算监管。重点加强预算审核、预算执行、决算审核等结果的相互印证和互相利用。综合利用现场核查、直接支付与授权监控、银行账户管理等手段,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真实性、有效性监督。将资产管理与预算和部门职能相结合,做好存量资产管理与新增资产配置监管。二是开展中央财政预算管理综合评价。以行业为分类,探索建立对驻地中央预算单位的综合评价指标和体系,并设计相应信息系统予以支撑,实现对预算单位预算管理质量的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审核和日常监管的重要依据,纳入部门预算监管整体链条中。三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专员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机制框架、操作规范和方法要求,利用绩效审核、绩效评价等抓手,实现对部门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及相关重点项目建设的真实性、规范性、有效性监控。

  坚持防控结合,重点关注风险防范、规范财经秩序  

  坚持不忘初心,加强监管。充分利用监督检查工具,深化成果运用,实现查调结合、深挖细做,提升监管实效。一是围绕风险防范,加强金融机构会计监管。在金融监管上保持一定力度,构建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搭建与主要金融企业的风险预警联动机制。通过持续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专项核查,及时了解掌握各行业最新动向、关注风险点、形成震慑力,防范金融风险向财政交叉转移。二是精准发力开展专项检查。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开展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预决算公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跨境会计监管等专项检查,重点从完善体制机制层面进行深入思考、分析总结、归纳提炼,促进政策制度完善。三是深化会计跨境监管课题研究和实践。搭建政策研究、监管人才两个平台,探索会计跨境监管模式实践,积极开展“一带一路”相关国家会计和税务制度比较研究。四是优化监管工具组合和运用。根据监管的目标、范围和要求,综合运用政策调研、查前调查、座谈约谈、报告统计、通报、督导督查等方式,强化绩效评价等新的监督手段,形成针对性较强的“组合拳”工具,实现“全覆盖、精细化”监管。

  (作者系财政部驻上海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党组书记、监察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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