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人文财经>思享汇

共享单车不是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外之地”

作者:佘颖 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时间:2017-12-14

  以共享单车的投入产出比来看,原本不足以支撑如此高的发展速度和估值,但这个行业却屡屡获得资本加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沉淀了海量押金及预付款。可以说,共享单车押金其实也是一个金融问题。如果让共享单车押金处于严格规范的监管之下,平台挪用用户押金的概率就会小得多

  12月12日,在多次约谈酷骑单车未果、企业拒不退还消费者押金的情况下,中国消费者协会通过媒体、官网等渠道发出了《致酷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公开信》。

  通过公开信得知,酷骑单车注册用户有近1600万。公司大量收取消费者押金并挪作他用,出现押金退还难问题,至今仍有数亿元资金未退还。酷骑公司人为设置押金退还障碍,先是单方面关闭网上、电话等退款通道,后又关闭酷骑单车总部现场退款通道,并公告成都市某住所为退还押金地点。消协公开信指出,该退款方式子虚乌有,误导了大量消费者持续前往。

  共享单车狂奔到今天,人们原本以为它是共享经济的创新,不想一些公司玩的却是金融产品“擦边球”。以共享单车的投入产出比来看,原本不足以支撑如此高的发展速度和估值,但这个行业却屡屡获得资本加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沉淀了海量押金及预付款。作为三、四梯队的玩家酷骑尚且有数亿元押金,更大的共享单车公司掌握的资金只会更多。

  共享单车押金是消费者的,可一旦进了单车企业的账户,就几乎处于无人监管的“裸奔”状态。今年8月份,10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对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及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内容提出了原则性要求,但账户开设在谁的名下、企业能不能随意调用资金、具体如何监管等问题,企业、银行和有关部门都没有明确的说法。

  互联网金融领域这些年受到了监管层的密切关注。2016年8月份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必须选择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虽然各企业采取的方式有直接存管、银行直连、银行加支付公司联合存管等多种,但资金都是存在每个用户实名开设的账户名下,平台接触不到,更无法调用。今年12月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和《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系统规范》,又要求存管人应设置风险监控机制,当发现委托人运营平台出现超限额等违法违规情况时,存管人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共享单车押金其实也是一个金融问题。如果让共享单车押金也处于上述监管力度下,平台挪用用户押金的概率就会小得多。退一步讲,即使再发生问题,对于金融领域的民事、刑事责任区分与追究,我国已经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予以明确,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协同监管、各司其职,一些别有用心的共享单车企业可能就不敢动歪心思了。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共享经济绝不是躲避监管的“法外之地”,违法违规的企业终将难逃法律严惩。

0
相关推荐 >

中国财经报微信

×

国家PPP微信

×